當研究人員們做出了激動人心的發現時,其所用到的數據通常會被嚴密地保護起來,直到它們可以被進一步檢驗、拓展,然后才能伴著歡慶號角,在經過同行評審的學術雜志中發表——至少其中一部分。
但這個傳統經常使公眾和大多數其他研究人員被蒙在鼓里——有時甚至長達數年,正如某些人哀嘆的一個典型例子,對Ardipithecus原始人的準確描述——它在最初被發現后過了大約15年才進入人們的視野。由于科學方法鼓勵人們互相評論和檢驗彼此的研究結果,以便于復制這個成果,所以雜志發表常常伴隨著分享原始數據。而在一個數據快速傳遞和儲存的網絡時代中,許多研究人員已開始堅定地呼吁大家開放交流數據,并且更廣泛地使用所謂的開源科學。
一個連接更緊密的存儲庫使數據能夠(或必須)在發現后迅速被上傳,這個想法在氣候變化,分子化學和微生物等領域變得十分流行。而在醫學領域,許多研究人員憧憬著一個數字的未來:成堆的病人數據被收集起來后可以馬上進行模式分析。
“從純粹的科學發展角度來說,即刻公布每一個數據是更有利的,” 華盛頓大學法學院的知識產權部副主任Jorge Contreras在一片有準備的演講中說道。他7月22日在Science雜志上在線發表了一篇新的政策文章,正是關于這個話題。
然而這樣理想主義的主張,他也注意到,“并沒有給與得到原始數據的科學家們一個通過發表學術文章來發展事業的機會,” 這樣一來,在一個“不發表就滅亡”的殘酷世界里,新發現和新數據還是會被藏著掖著。
而且,即便發表之后,數據缺失的情況并沒有好轉。“由于忙碌的計劃表,競爭壓力和其他人際交往間無法控制的的因素,甚至在發表論文之后,分享數據的過程依舊很不連貫,”Contreras在他的文章中觀察到。
并不是每一個領域都對掌控數據如此緊張,舉個鼓舞人心的例子,人類基因組計劃就明文規定,所有的新數據必須再24小時內被公布于眾。但是Contreras也承認,并不是所有的學術領域都能重大到可以如此自由而迅速地接觸數據?;蚪M“代表了人類共同的歷史遺產,其研究不應該被專利所阻礙,”他寫道。而另一方面,專利正是許多科學研究的主要目的,太早亮出你的底牌顯然不是一個明智的決定。
于是,Contreras提出要在數據的自由和權利中找到平衡。“我想人們應該妥協,”他在演講中說道。“太過注重數據使用者的利益將不太會吸引到足夠的數據生產者,而太多關心數據生產者的利益,” 則會削弱對科學研究其他科學家和普通民眾的幫助。
但那并不表示數據應該被藏起來。相反,他認為,在數據公開后,但在其他研究者能夠發表相關結論之前,這段時間能使得“數據生產者足夠的動力去準備論文,同時又使數據能夠更開放地推動科學進步。”